河南师大附中举办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次数:10

      4月16日下午,河南师大附中在学校大操场举办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六千余名师生与会。本次活动是在新乡市劳教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举办的。劳教所领导俞志刚副政委、张智科长、马家勇科长和我校党委书记杨宝刚、副书记闫新全、副校长赵振华参加活动。

      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4位曾经因法律意识淡薄或一时冲动而犯下错误的新乡市劳教所的劳教学员现身说法,第二阶段由新乡市劳教所马科长进行案例深入解读与点评。

      闫新全副书记在总结中指出,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好奇、敏感、爱冒险、好占上风,喜欢模仿却辨别能力弱,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性,如果受到不良的刺激,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并存,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正确教育,是一个急需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我校历年来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普法宣传、开展活动;同时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闫书记同时强调:古人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形式的普法教育达到“入耳、入脑、入心”,使青年学生增强法制观念与安全知识,促进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希望大家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在今后的学习上中要树立正确远大理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治精神,远离高墙铁笼,做社会的有用之人。

      听取了劳教学员的现身说法和马科长的深入剖析,高一的一位同学谈到,此时发现生活的自由与禁锢、心灵的灿烂与灰暗仅一时之别、仅一墙之隔。他们人生所走过的弯路以及失去自由后内心的孤独与空寂会深深的警醒我们:法律威严,一定要引以为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