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大附中空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08 浏览次数:11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对我校的空调机的启用与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开启使用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2、空调的启用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启,严禁在冬季开启制冷或夏季开启制热,否则将会造成压缩机严重损毁,影响正常使用。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要在20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要在26摄氏度以上,以免压缩机长时间工作,影响正常使用。
       二、 空调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1、空调开启后,应将门虚掩,窗户关闭。为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严禁在室内吸烟。
       2、空调作为教学办公设施,仅限于教学和办公时间使用,不允许在非教学办公时间使用空调,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器,严禁室内长期无人时空调机照开。
       3、级班主任与部门负责人是教室和办公室空调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空调遥控器应妥善保管,造成丢失和损毁的,应照价赔偿;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修;长时间不用空调时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电池取出。
       4、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总务处负责空调机的定期保养和检修。
       6、学校责成总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教室、办公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