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教安全[2013]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生上下学交通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情况,经研究,我校决定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在各班召开一次以“向不文明过马路说不”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请各年级部、各班认真准备,写好教案,并利用多媒体手段,对学生开展交通知识培训,并结合当前不文明过马路这一热点话题,对学生进行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届时学校将对各班召开主题班会情况进行检查。
初中部
2013年6月14日
附件:
新教安全〔2013〕238号
初中部
2013年6月14日
附件:
新教安全〔2013〕238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区各民办学校:
近期,新闻部门对我市中小学生在每天上下学四个“非常”时段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市区大部分学校的中小学生存在闯红灯、抄近路逆行、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为有效预防学校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树立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现就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呈现路窄、车多、车速快、隐患多的共性特点,各学校,特别是靠近道路两旁的学校,交通安全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时进行交通、溺水等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的养成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加强乘车安全教育。要按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良好习惯。
4.加强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宣传、交警、司法、交通等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并且在接送孩子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
5、开展“向‘不文明过马路’说不”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使学生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坐车和行路的安 全。同时,结合当前的“不文明过马路”的热点话题,对学生进行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学校要以“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栏,浓厚安全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
三、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交通安全的管理
各学校必须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1、完善学校校门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排查学校校门前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是否完善,不完善的要立即整改完善。
2、维持好校门的交通秩序。凡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要安排教师或保安人员维持好校门的交通秩序,平时学校校门实行“人车分流”,严禁车辆在校门口停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接制度,交接只能在校门安全区域进行,要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加强监管,发现未按章办事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交接的环节不出安全问题。
3、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或停车场。
4.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外出活动的用车(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乘车外出)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
5.加强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
四、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学校从即日起至6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隐患。凡是有接送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对所有的车辆车况,驾驶员资质,线路状况,停车场地,站点站牌,上下车秩序,超载、超速,安全台帐等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凡是有租用或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①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学生接送车标准。②车辆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批。③驾驶员资质是否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备案及车辆是否进行定期保养、验审。④车辆是否有统一标识、标志。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租用车辆或自备车辆要立即整改停用。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的车辆,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制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月底前,各单位将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平安办,邮箱:jyjanquanban@163.com 电话:15936508072
近期,新闻部门对我市中小学生在每天上下学四个“非常”时段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市区大部分学校的中小学生存在闯红灯、抄近路逆行、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为有效预防学校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树立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现就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呈现路窄、车多、车速快、隐患多的共性特点,各学校,特别是靠近道路两旁的学校,交通安全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时进行交通、溺水等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的养成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加强乘车安全教育。要按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良好习惯。
4.加强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宣传、交警、司法、交通等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并且在接送孩子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
5、开展“向‘不文明过马路’说不”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使学生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坐车和行路的安 全。同时,结合当前的“不文明过马路”的热点话题,对学生进行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学校要以“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栏,浓厚安全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
三、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交通安全的管理
各学校必须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1、完善学校校门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排查学校校门前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是否完善,不完善的要立即整改完善。
2、维持好校门的交通秩序。凡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要安排教师或保安人员维持好校门的交通秩序,平时学校校门实行“人车分流”,严禁车辆在校门口停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接制度,交接只能在校门安全区域进行,要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加强监管,发现未按章办事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交接的环节不出安全问题。
3、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或停车场。
4.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外出活动的用车(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乘车外出)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
5.加强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
四、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学校从即日起至6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隐患。凡是有接送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对所有的车辆车况,驾驶员资质,线路状况,停车场地,站点站牌,上下车秩序,超载、超速,安全台帐等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凡是有租用或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①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学生接送车标准。②车辆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批。③驾驶员资质是否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备案及车辆是否进行定期保养、验审。④车辆是否有统一标识、标志。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租用车辆或自备车辆要立即整改停用。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的车辆,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制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月底前,各单位将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平安办,邮箱:jyjanquanban@163.com 电话:1593650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