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1031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新乡特色的原创性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1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要求

参照省厅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每3年组织一次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本次参评对象为2019-2021年度经市教育局批准已获结项的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

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彰显立德树人导向,体现时代精神,推进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较为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县(市)、区基础教研室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直属各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纸质文本一式3份。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各县(市)、区教研室和直属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公章,原件退还。

3.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装订成册),包括:(1)立项申报书(2)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3)开题报告(4)中期报告(5)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6)课题组成员从开始研究截至20227月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专著等。(7)课题组从该课题结项之后截至20228月围绕本课题进行的成果培育及推广情况。8)每项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并加盖县(市)、区教研室或直属学校公章。

5.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6.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下列情形不予申报成果评选

1.获得结项鉴定意见和结项证书者。

2.无过程性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者。

3.上报材料不全,无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者。

4.上报材料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被举报查实者。

5.报送材料超过截止时间者。

四、成果评审

1.由教育局主办、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承办,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审工作。

2.成果评审由各学科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3-5名评委组成学科成果评审小组。评委要遵守评审纪律,违反者,取消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小组应依据成果申报要求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凡不符合成果申报要求、项目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成果学术质量低下,则不予评奖。

4.获奖优秀成果将在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推广应用会上进行展示交流。


附件:1.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x

2.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材料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