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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第一时间 | 8月1日起实施!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发布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126

5月24日至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对《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审查,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议》。

会议认为,《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九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小快灵”立法实践的重要成果。《条例》共28条,不分篇章结构,着重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新乡特色,把一些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了法治引领的新阶段,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