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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立法!携犬只上楼乘梯应为其佩戴嘴套,主动避让他人

发布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116

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指出,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条例》是新乡市制定的第九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小快灵”立法实践的重要成果。《条例》共28条,不分篇章结构,着重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新乡特色,把一些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


《条例》突出对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传承,将“弘扬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新乡城市精神,传承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确定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原则;鼓励开展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理论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建立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现场教学点和教育基地,发掘宣传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历史意义、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除了精神上的激励,《条例》还明确提出,要保障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礼遇制度,保障其在就医、子女就学、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其中颇为引人注意的是规范宠物的饲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家庭也日渐增多。有人需要通过饲养宠物或提供生活便利,或寻求情感寄托,但也有人因不文明养宠行为而烦恼——人宠之间如何才能和谐共处?《条例》第十条明确要求,“公民应该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条例》将视角下沉到生活的细节之中,有的条款站在宠物主人角度考虑问题,如要求“不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不遗弃、虐待宠物”,“为宠物注射疫苗”;也有条款为其他人考量,如“不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特种犬只以外的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医院、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据了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新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了法治引领的新阶段,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