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1562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平原外国语学校,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服务新发展格局,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助力添彩。

二、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申报一项市教科规划课题。已主持或参与省、市规划课题和农村应用性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选题范围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主选题。可以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化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生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努力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改进教育教学提供借鉴。

四、课题管理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届时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完成时限

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课题设定时限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如需延期者,在提交中期报告时报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六、课题报送

(一)课题初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的课题初审、汇总及报送;局属学校等单位申报的课题,由本单位初审、汇总后直接报送。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报送要求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评审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http://xxsjyj.jiu12.com/),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1.提交材料
1)《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2023年度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2.报送时间
   平台将于20234210时至42624时上线开放,课题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请书》和《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各单位需在2023427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将《汇总表》和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市教科规划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2.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